一、新办企业或增项
1、申请经营煤炭的报告;2、煤炭经营资格申请表;3、工商核准名称通知单,注册资金在100万以上的验资报告,工商营业执照(复印件);4、会计人员上岗证,专业技术人员履历表;5、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自有储煤场地的土地使用证及平面图、自有办公用房房产证、50吨以上的电子地动衡验定合格证;6、进驻煤炭市场的企业应提供进场协议书(复印件);7、煤质检验委托协议书;8、公司章程及法人聘任书(身份证)。
二、企业变更
1、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通知书;2、变更煤炭经营企业的名称、法定代表人、经营地址,主管部门意见;3、煤炭经营变更申请表;4、《煤炭经营资格证书》正副本。
三、年度资格复查
1、《煤炭经营资格证书》正副本;2、煤炭经营资格复查表;3、年度销售情况报告、会计报表、发票。
四、延续经营与申请煤炭经营资格提供的材料相同
五、遗失补办资格证书
1、遗失补办煤炭经营资格证书的报告;2、遗失补办煤炭经营资格证书的申请表;3、遗失登报证明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