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阳市人像摄影协会会员入会细则
第一条 根据《沈阳市人像摄影协会章程》第三章的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细则。
第二条 本协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。
第三条 申请入会条件
团体会员:凡承认本协会章程的在当地享有较高声誉的人像摄影企业(专业技术人员5人以上)、专业公司和有关研究机构,人像摄影专业学校(培训中心),人像摄影专业用品生产厂、销售商,以及其它相关单位,均可申请入会。
个人会员:凡承认协会章程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均可申请入会。
1.获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、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士和专业教师;
2.在当地享有较高声誉的人像摄影企业的经营者;
3.各类技术比赛或专业理论研讨会上的获奖者;
4.热心人像摄影事业的研究人员、教授、编辑、记者和对行业经营管理有丰富经验的管理干部
其 他:对热心人像摄影事业,积极支持协会工作的知名人士,可由协会常务理事会直接聘请为名誉会员
第四条 申请入会手续
凡自愿参加本协会者,可填写本协会的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,个人会员需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。经本协会秘书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后方可成为本协会团体或和人会员。
协会专线:024—22721804
沈阳市人像摄影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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